长江大学计划采购大米一批,现将需求予以公告,欢迎具有供应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并征求供应商对该需求合理性的意见。一、采购内容:
2017年产再生稻大米,约100吨;10kg/袋密封包装;供货时间:2018年6月20日之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必须具有食品流通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中国食品质量强制认证的“QS”标识或“SC”认证;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求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意见:
1、供应商报名登记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2、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需提交拟供再生稻样品。样品为1KG密封包装2017年产再生稻大米。并提供拟供再生稻的品牌、品种、生产商名称、种植地、供应存量等相关信息的文件材料。
3、对本次再生稻采购提出的合理性意见。
4、 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
地 点: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728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