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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武汉校区中央超纯水系统设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11-29    点击数:

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30251号的批复,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拟对长江大学武汉校区中央超纯水系统等设备(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DZB2019-119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大学武汉校区中央超纯水系统设备(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中央纯水系统1套,预算金额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年至少1个月的相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每包200元,无论成交与否费用不退还。)

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 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

联系人: 苏老师                电话:0716--8062728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114:00至14:30分,逾期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企业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八、质疑与投诉:

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磋商公告及文件有疑异,请向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提起投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老师

电话:0716-8062728

详细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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