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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6-27    点击数:


项目概况

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北京西路508号万达广场SOHO-B19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009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ZQ-ZC-FW25041-JZ  

2. 项目名称: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60万元。来华留学生预计本年度1000人(根据每年实际入学人数确定)单人服务收费标准:600元/人/年(300元/人/半年)

5.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1个包。采购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8月27日起至2028年8月28日止,三年内有效,该期限内保费不变,服务对象为当年度所有新入学留学生(含进修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的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价格扣除,扣除比例为10%)。

5. 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持有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核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载明业务范围包含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住院附加医疗险属于健康险范畴)注: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630日~2025年070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获取本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到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市荆州区东城街道万达写字楼B座1913室)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获取地点: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北京西路508号万达广场SOHO-B座1913号)。上述文件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5  07  10  09  30 (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北京西路508号万达广场SOHO-B座1913号)。

3.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长江大学官网(网址:ztbgl.yangtzeu.edu.cn/)

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hbzqgczx.com)

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网址:http://www.hubeigpa.com/list_30.html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长江大学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   

联系方式:老师 0716-806267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北京西路508号万达广场SOHO-B座191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婉琴钟紫涵     

   话: 17763087483       

电子邮箱: 28565155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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