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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的几点说明

时间:2016-09-12    点击数:

一、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的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5000元以上且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第二种情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5000元以下的项目。

二、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77号,该通知每年发布会有所变更,可在采招处网页上查询),只要是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项目单位不能自行采购。项目单位首先要确定采购的事项是否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

三、关于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达到以下限额标准的,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实施集中采购。

(一)货物类。

1、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和医疗等仪器设备与家具批量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单件(套)价格在3万元及以上的;

2、各类耗材、印刷、教材、图书及数字出版物等批量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

3、校医院的各类药品、后勤集团“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及部分干鲜物资。

(二)工程类。校园基建、维修与装饰工程等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上的。

(三)服务类。项目预算在5万元及以上的。

单项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在六个月内同类项目采购预算累计总金额达到以上标准的,也应实行集中采购。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

四、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的几种方式:

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推荐供应商、直接在电商购买等。

五、询价采购: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项目单位在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对采购的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协议供应商的;

一是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对采购的事项没有确定协议供应商的。

六、询价采购应该遵循的流程:

(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5000元以上且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1、不需要采购申请,涉及资产登记的采购需报国资处审核;

2、项目单位成立三人采购小组、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参照采招处提供的模板)

3、项目单位向采招处提供采购信息公告电子文本(采购信息公告参照采招处提供的模板),采招处审核后在网页上发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

4、项目单位接受供应商报名(报名登记表参照采招处提供的模板)、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可适当收取标书费;

5、项目单位接受供应商询价文件;(参照询价文件递交登记表模板)

6、项目单位询价小组评议询价文件并出具询价评议报告;(评议报告参照采招处提供的模板)

7、项目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

8、项目单位将评议报告报采招处,由采招处在网页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9、项目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同盖项目单位公章;

10、项目单位询价采购资料归档。

(二)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5000元以下的项目

项目单位可以不经过以上流程。建议2000元以上、涉及资产登记的项目签订合同。

七、竞争性谈判:主要要求与询价采购方式相近,参照本处网页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八、推荐供应商:项目单位推荐供应商,由采招处组织专家评审是否纳入学校协议供应商范围。

九、直接在电商购买: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商询价记录,采招处审批后,项目单位自行实施。要具备电商采购订货单、物流发货验收单、签订合同、支付凭证等。

附: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流程中,项目单位参照的文本模板

1、 《长江大学采购申请表》

2、 《采购信息公告》

3、《询价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4、 《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5、 《询价文件递交登记表》

6、 《评议报告》

《开标记录表》

《结果公告》

7、 《采购合同》

8、《验收报告》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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