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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幼儿园食堂协议供应商招商公告

时间:2018-01-22    点击数:

根据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报批决定对2018年度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DCG2018-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度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糕点、猪肉、鸡鸭、牛肉、鸡蛋共计5个种类。

五、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企业有独立的运输、配送能力。

六、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投标方对企业自身情况及所提供服务的内容进行阐述(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七条),并由招标小组进行考擦、质询,经招标小组成员综合打分,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供货合同。

七、投标方须知
  1.投标方须携带投标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按实际情况提交),若非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需有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各项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方须持写明投标商品、规格、单价及有无优惠条件的价目单进行投标,时价类商品提供近一个月的主要商品价格表。
  3.投标方须说明企业自身业绩、是否有给幼儿园或小学食堂供货的经历、企业配送能力、企业年营业额等相关情况。
  4.投标方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商品情况携带样品,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参照物由采购站留存,招标方不负担样品费用。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每包100元,无论中标与否费用不退还。)

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1月2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 点: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部(长江大学东校区后勤楼204室)

联系人:刘俊               电话:0716-8060679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28日9:00至9:30,逾期不受理投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后勤楼六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磋商公告及文件有疑异,请向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提起投诉。

九、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部(长江大学东校区后勤楼204室)

联系人:刘俊

电话:0716-8060679

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8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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