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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长江大学武汉校区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类项目协议商遴选

时间:2021-01-05    点击数:

根据长江大学武汉校区工作需要,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拟对长江大学武汉校区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类项目协议商”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DCG2020-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大学武汉校区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类项目协议商遴选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1、公开遴选5家施工单位,承接武汉校区20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及抢修工程,具体项目包括如下内容:

校区内建筑的土建(含门窗)、水电、装饰装修维修;校区内生活及办公用家具维修;道路维修及配套工程;突发抢修工程等。

2、维修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采用1+2模式,即成交供应商的第1年服务期满,经武汉校区管委会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

五、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内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每包200元,无论成交与否费用不退还。)

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报名时间:2021年1月 6 日至2021年1月 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 点: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武汉校区管理中心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7-69111509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月 15 日上午8:30--9:00,逾期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校区管理中心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企业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八、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磋商公告及文件有疑异,请向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提起投诉。

九、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武汉校区管理中心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7-69111509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1年1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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