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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长江大学2016年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9-02 17:15:29     浏览量:

长江大学拟对“长江大学2016年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因新生学报到,为不影响正常秩序,本项目开标时间需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DZB2017-122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大学2016年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三、询价文件的递交:

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8日上午9:00至9:30分,逾期不受理投标(询价文件必须胶装、不留活页,密封投递)。

询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就业宣讲大厅(长江大学东校区大礼堂东侧)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报价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如无质疑或投诉)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

①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交纳,个体户中营业执照上无公司名称的以法人名义交纳,营业执照上有公司名称的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从其他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报价文件。

②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7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帐户汇入以下帐号中,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

户名:长江大学

   帐号:17260401040001328

   开户行:湖北省荆州市农行荆州长江大学支行

   行号:103537026045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3)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非因不可抗力而未与采购实施单位人签订合同。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人:吴磊

电话:0716-8062728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79月2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Bidding Management Service Center of Yangtze University.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 邮政编码:434023

技术支持:计算机科学学院网络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