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采计[2019]-33822号)执行计划的要求,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拟对“长江大学东校区老旧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1—4#标段)监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DZB2019-134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大学东校区老旧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1—4#标段)监理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东校区1—11#老旧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1—4#标段)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19.8万元,超过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的内容提供。
(二)项目特定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满足项目需求;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②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局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③公告发布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2017 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⑤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⑥本项目特定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每份200元,无论成交与否费用不退还。)
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 点: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室)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716-8062728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前,逾期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胶装、不留活页,密封投递)。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室。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谈判公告及文件有疑异,请向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投诉。
九、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室)
联系人:党老师
电话:0716-8062728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