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于2019年12月2日对“长江大学2020-2022年度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库”项目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并12月13日发布了修改有关文件内容的澄清公告,现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再次澄清如下:
一、关于综合标的要求修改如下: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和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备查)、近三年荣获的奖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6年年以来行业抽查合格证明或行业评价荣誉证书(原件备查);
(5)国家、省、市行业协会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原件备查);
(7)拟派项目人员情况(姓名、专业、学历、职称、从事本行业时间、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 投标人2016年以来完成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名称、招标控制价金额、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报告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人2016年以来完成的审计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名称、审计方式、送审额、审定额、审减额、审减率、委托单位名称、合同原件、联系人和电话)报告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凡是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视为投标无效。
二、关于评分办法修改如下:
1.综合标评分办法
1 |
企业资质等级 |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得0-3分(原件备查) |
甲级得3分; 乙级得2分。 |
2 |
行业抽查合格证明或行业评优荣誉证书 |
提供2016年以来的行业抽查合格证明材料或行业评优荣誉证书(原件备查) |
有得4分; 无得0分。 |
3 |
国家、省级、市级造价咨询信用等级 |
根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等级得0-3分(原件备查) |
国家级得3分; 省级得2分; 市级得1分; 无得0分。 |
4 |
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
提供企业资信证明得2分(原件备查) |
有得2分; 无为0分。 |
5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资质情况 |
根据拟派项目团队资质情况得0-10分(本单位注册、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交款记录证明,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
1、拟派项目团队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得2分,具备行业资质其他人员每人得1分;2. 负责三级复核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得2分,具备行业资质其他人员每人得1分。 |
6 |
企业荣获荣誉及奖励情况 |
提供2016年以来荣获的荣誉及奖励情况得0-3分(荣誉证书原件备查) |
国家级得3分 省级得2分; 市级得1分。 |
7 |
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情况 |
提供2016年以来完成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情况得0-15分(项目报告头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得3分,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3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1分,其他每个0.5分。 |
8 |
完成审计项目情况 |
提供2016年以来完成的审计项目情况得0-15分(项目报告头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得3分,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3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1分,其他每个0.5分。 |
9 |
项目负责人情况 |
项目负责人2016年以来完成项目数量情况得0-5分 (本单位注册、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交款记录证明) |
每项的0.5分。 |
2.技术标评分办法
1 |
完成我校委托基本审计业务的实施方案,有完整、详细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服务承若0-10分 |
方案完整10分,一般6分,较差3分,没有0分。 |
2 |
保证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核质量的措施,及质量保证承诺0-5分 |
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完整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
3 |
保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质量的措施,及质量保证承诺0-5分 |
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完整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
4 |
保证跟踪咨询服务质量的措施,及质量保证承诺0-5分 |
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完整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
5 |
保证结算审计质量的措施,及质量保证承诺0-5分 |
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完整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
6 |
公司内部审核管理制度0-2分 |
制度全2分,不全1分。 |
7 |
廉政措施及承诺0-3分 |
有得3分,无为0分。 |
8 |
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0-5分 |
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完整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
3.取消关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现场开标”的要求。
修改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现场开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9:00-9: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421室)
联系人:饶老师
电话:0716-8062728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9年12月20日